电费结算两种方法,帮你算细账
“你是承租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吗?你是否在为每月付出高于当地居民的高价电费而耿耿于怀?”6月30日,记者从我区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我区明确出租房电费结算办法,今后这种现象有望改变:7月1日起,承租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将享受与萧山居民相同的电费计费标准。
据了解,我区城乡居民自有用房一大部分用于出租,居住者大多系外来务工人员。由于种种原因,一些用户和承租人结算电费时不规范,收价高。
7月1日起,我区明确执行《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》,这将大大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。
区物价局局长王和瑞介绍,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“谁用电、谁付费”的原则,合理分担电费。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线损按公开、公平和简便易行的办法合理分摊。
今后,出租房电费结算分两种方式。
供电局副局长说,对于供电部门不定期抄表的电卡表用户,出租人总表和承租人分表最好在同一时间抄表;没有“一户一表”的承租户应尽快安装电表,避免双方利益受到损害。“不符合结算办法的电费,承租人可拒缴。”区物价局局长王和瑞说,目前,物价部门已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,承租人如遇到电费分担不合理的情况,可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。
方式一:
如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,线损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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